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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校食堂食品检查总结汇编11篇(全文)

时间:2023-07-12 15:05:06 来源:文秘范文网

学校食堂食品检查总结第1篇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监管工作,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县食安委统一部署及《全县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工作要求,联合工商、教育于9月11日至14日,组织了6个检查组,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食堂食品检查总结汇编11篇,供大家参考。

学校食堂食品检查总结汇编11篇

学校食堂食品检查总结 第1篇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监管工作,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县食安委统一部署及《全县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工作要求,联合工商、教育于9月11日至14日,组织了6个检查组,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进了拉网式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4车次。共检查了涉及全县24个乡镇的157所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现场检查过程中,制作了卫生监督意见书116份,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对食品安全存在隐患的学校食堂,分别对其校方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学校领导提高认识,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尽快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通过检查,发现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良好,主要表现在:一是学校领导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二是硬件条件得到了较大的改善,绝大部分能做到功能间齐全、布局结构合理,流程合理,使用方便;三是大多数学校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桶装食用油。四是幼儿园食堂基本做到餐具集中消毒。

二、存在的问题

1、未建立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未落实校长是安全责任第一人,未建立学校食堂安全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未办理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检查的157家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仅28所学校的食堂持有效许可证,持证率为%。

3、从业人员管理不规范。大部分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未着工作服。

4、未执行严格的验收制度。部分学校食堂对食品原料的渠道进货审查不严,加工原料无有效的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进货台账不全。__六中、__完小等有来源不明的动物油;____小学有来源不明的鸡腿;____中学有来源不明的鸡爪。大米无生产日期和合格证的现象比较普遍。

5、加工操作不规范。少数从业人员缺乏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生熟食品及主副食储存不分开,食品加工程序混乱,不符合卫生要求。

6、食堂基础建设不完善。部分学校食堂布局不合理,功能间不齐备,沙门纱窗缺损,无防虫、防鼠设施,通风设施差。

7、消毒设施欠缺。大部分中小学校为学生自带餐具,无法消毒,且存放餐具的地方脏乱,个别学校的存放柜中发现有死老鼠、老鼠屎等异物。

三、几点建议

1、加强宣传力度,抓好人员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途径,传递食品安全的相关知识和信息,使人们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定期举办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素质。

2、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关。对新申请许可证的学校食堂应依程序,严标准进行食品安全审核,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不予许可。

3、增加监管频率,加大执法力度。对已发证的学校食堂应扩大监管覆盖面和监管频次,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其整改,对不接受整改意见或整改不到位的,应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吊销许可证。

4、信息公开,接受监督。要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信息和投诉举办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学校食堂食品检查总结 第2篇

为贯彻落实钦州市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关于开展20_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钦北食药监食字〔20_〕2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以下同)食品安全监管,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师生身体健康,我所于20_年9月5日起对辖区内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检查内容

我所加大对学校食堂、小卖部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以学校食堂为监管重点,全面开展监督检查,保证监督检查不留死角。按照《食品安全法》、《钦州市钦北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要求,逐一对照,重点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主要围绕“三证”情况、设备设施、制度落实、食堂卫生、各种记录、规范操作等进行检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执法人员要求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到位的限期整改,并要求相关单位及责任人按期整改后向我所提交整改报告,然后我所将择期安排工作人员对整改单位进行复检,对复检不合格的将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二、工作成效

在此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中,我所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学校及幼儿园食堂15家,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填写《20_秋季学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表》3份,制作现场检查笔录3份。钦州市小董中学和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中的蔬菜由广西驰洲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配送,每日配送的蔬菜均附有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其中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中食堂做到明厨亮灶,环境卫生情况落实比较到位。

三、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通过检查发现,由于大部分私立幼儿园的食堂为自己经营,食品加工人员更换频繁,导致管理制度得不到落实。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中发现8私立幼儿园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培训证也没有及时更换。

2、部分幼儿园食品留样没有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3、多数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并没有做晨检。

针对以上问题,一是督促学校管理人员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对没有相应经验的新入职人员加强培训,保证学校的食品安全。二是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的同时要着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动态监管,及时掌握学校食堂经营动态,做到重点监督、重点指导。

学校食堂食品检查总结 第3篇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食药监办食﹝20**﹞16号文件《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按规定及时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1、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总体情况。

本辖区共有学校食堂31家、托幼机构食堂40家,其中农村学校食堂24家、托幼机构食堂10家。有2家学校食堂、2家托幼机构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大部分学校食堂已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较好。

2、检查工作的实施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于3月5日通知全旗各学校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检工作,自查时间为7天。结合年初工作计划和局里工作部署,我局于3月12日组织相关科室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本次检查按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对辖区内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重点突出、不留死角,检查共出动检查车1台,专项检查人员4人,共检查9天。

3、本次检查的具体情况及结果

本次共检查学校食堂31家,其中2家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有1家农村学校、1家城镇学校食堂场所设施、设备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有9家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符合要求,索取的食品检验报告非当批次报告,各学校餐具消毒执行情况较好,绝大部分学校不使用食品添加剂,学校食堂每餐食物留样率100%.

本次检查托幼机构食堂40家,其中2家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工作,有9家托幼机构食堂场所设施、设备不全,主要为餐具清洗,消毒池不健全或无粗加工用洗肉池、洗菜池,有9家托幼机构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

在检查中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使用亚硝酸盐及是否制售冷荤凉菜情况进行了检查,无违规操作现象。

4、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农村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不健全,不能满足加工操作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农村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全及托幼机构餐饮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现象较为突出。另外,加工程序不合理,工用具没有明显标识现象也较多。

本次检查采取拉网式检查方式,以农村学校为重点,以采购食品原料索证、餐饮具消毒、设施设备是否健全为主要检查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意见书,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各学校按要求建立并落实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人食品安全责任制,有效的排查了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提升了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了学生的饮食安全。

学校食堂食品检查总结 第4篇

在秋季开学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按照相关要求,我局在全县学校食堂展开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执法人员现场排查食堂安全隐患,积极与学校交流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整改,加强执法效果;
二是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
三是严格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从食品采购、加工、留样、供餐等环节指导食堂从业人员规范操作。

二、检查情况

1、检查内容:“明厨亮灶”改造情况;
餐饮服务许可情况;
环境卫生、“三防”设施情况;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食品贮存措施、加工制作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餐厨废弃物管理、留样登记管理、应急处置、用气用电安全等,另外还检查了农村暂无热餐供应的学校营养餐发放管理、留校学生住宿、学校保卫安全等情况。

2、检查情况:共检查学校(含托幼机构)20家,有学校食堂17家,有许可证17家,已完成“明厨亮灶”改造4家(其中3家视频厨房,1家透明厨房)。此次下发监督意见书9份,责令整改9家。

3、存在问题:

(1)采购索证索票和验收登记不规范。部分学校食堂采购登记项目和品种不全,索证索票做得不够规范,特别是索取的采购发票不正规,多为手写单据。

(2)部分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操作期间不穿戴工作衣帽,不注意个人卫生。

(3)一些学校食堂本学期新招聘从业人员还未及时进行健康体检。

(4)食品留样不规范。个别学校食堂留样量少于150g且未标注具体日期,部分学校食堂留样登记不全。

(5)一些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差,不能严格按照功能分区操作,物品堆放凌乱。

学校食堂食品检查总结 第5篇

确保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紧急通知》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集体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整治工作情况汇总如下:

一、成立组织,制定目标

成立了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局长、县餐饮化保执法队队长杜增兵为组长、副队长许建维为副组长的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成员由县餐饮化保执法队各科科长组成。

县餐饮化保执法队具体负责全县学校、托幼机构集体食堂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通过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落实到位,

二、制定方案,强化检查

制定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制订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成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进一步掌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同时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

(二)督导检查阶段。对全县所有学校托幼机构的集体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重点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台帐建立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食品和关键食品加工环节等,重点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全面深入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县餐饮化保执法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先进,督促整顿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显著的单位进行整改。

三、总结经验,保证效果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校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学校食堂的从业人员树立了学校食堂无小事的安全意识。规范了学校集体食堂的安全操作行为,绝大多数单位都能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不姑息、不手软,坚决给予行政处罚。

此次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车辆10台次,检查学校及托幼机构27家,提出整改意见6条,没收不合格食品45公斤,立案3起,罚款5500元。

学校食堂食品检查总结 第6篇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国共产党开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以及《杞县20_年开展春季学校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的要求,我局按规定及时对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院食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1、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院食堂的总体情况。

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院共有食堂58家。有12家学校食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大部分学校食堂已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大部分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符合要求,且无留样。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院食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较好。

2、检查工作的实施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于3月x日通知全旗各学校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检工作,自查时间为7天。结合年初工作计划和局里工作部署,于3月x日在县食安办领导下,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先后对杞高、二高等8所学校的食堂食品及小卖铺进行安全检查,对名博小学3个食堂、于镇高中5号食堂进行了

封停,对博文中学、金杞中学等单位小卖铺入口食品依法扣留封存。5月13—6月x日在县食安办领导下,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院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重点突出、不留死角。对五里河镇育英小学食堂进行了封停,对五里河镇一中3个小卖铺清理出校园,共下发整改通知书57份,整改意见296条。

3、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农村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不健全,不能满足加工操作要求,不能留样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农村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全、餐饮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现象较为突出。另外,加工程序不合理,工用具没有明显标识现象也较多。

本次检查采取拉网式检查方式,以县城学校为重点,以采购食品原料索证、餐饮具消毒、设施设备是否健全为主要检查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意见书,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通过这专项整治检查,各学校按要求建立并落实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人食品安全责任制,有效的排查了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提升了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了学生的饮食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学校食堂食品检查总结 第7篇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安排。本次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检查工作,由乡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乡属各单位全力配合,分组开展了工作。

乡学校配合乡食安办开展了学校食堂安全检查工作;乡派出所、司法所配合乡食安办对食品安全问题和涉法问题进行侦查、鉴定工作,维护好社会治安;乡畜牧站、农经站、卫生院、民政办、安监站等单位为一组,由乡食安办领导,对学校外周边300米以内范围的其他各类食品小卖部、食品超市、餐饮店、饮食摊点等进行了检查。

二、检查情况及结果

本次检查,前后用了近半个月时间,各工作组以为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地开展的"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了学校食堂、平雁煤矿食堂和太平街上餐馆的食品安全问题。在检查的同时,工作组还积极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了人民群众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经查,太平中学、小学食堂及校内、校外周边300米以内范围的其他各类食品小卖部、食品超市、餐饮店、饮食摊点等无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全乡食品安全状况良好。

三、总结工作,加强防范

检查工作结束后,乡食安办对本次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总结,并将检查结果在全乡范围内进行了公布。在总结工作的同时,乡食安办加强了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并对今后全乡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使全乡食品安全工作进然有序地开展。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2

1、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总体情况。

本辖区共有学校食堂31家、托幼机构食堂40家,其中农村学校食堂24家、托幼机构食堂10家。有2家学校食堂、2家托幼机构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大部分学校食堂已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较好。

2、检查工作的实施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于3月5日通知全旗各学校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检工作,自查时间为7天。结合年初工作计划和局里工作部署,我局于3月12日组织相关科室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本次检查按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对辖区内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重点突出、不留死角,检查共出动检查车1台,专项检查人员4人,共检查9天。

3、本次检查的具体情况及结果

本次共检查学校食堂31家,其中2家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有1家农村学校、1家城镇学校食堂场所设施、设备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有9家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符合要求,索取的食品检验报告非当批次报告,各学校餐具消毒执行情况较好,绝大部分学校不使用食品添加剂,学校食堂每餐食物留样率100%。

本次检查托幼机构食堂40家,其中2家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工作,有9家托幼机构食堂场所设施、设备不全,主要为餐具清洗,消毒池不健全或无粗加工用洗肉池、洗菜池,有9家托幼机构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

在检查中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使用亚硝酸盐及是否制售冷荤凉菜情况进行了检查,无违规操作现象。

4、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农村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不健全,不能满足加工操作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农村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全及托幼机构餐饮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现象较为突出。另外,加工程序不合理,工用具没有明显标识现象也较多。

本次检查采取拉网式检查方式,以农村学校为重点,以采购食品原料索证、餐饮具消毒、设施设备是否健全为主要检查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意见书,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各学校按要求建立并落实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人食品安全责任制,有效的排查了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提升了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了学生的饮食安全。

学校食堂食品检查总结 第8篇

学校食品安全事关重大,食品卫生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每一位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管理,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师生的危害,对于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建党九十周年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学校的食堂安全工作尤为重要。为此学校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食的监管力度,防止了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受到了师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得到了社会的充分认可。

一、强化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法制意识,确保食品安全

抓好学校食堂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食品卫生意识和法律意识,是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基础。县卫生监督所一直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培训班,对食堂经营管理员进行食品卫生和法律法规知识进行重点培训。今年一开学分两次分别对学校主管校长、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人进行了卫生法律及卫生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学校校长、食堂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从关键环节入手

强化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从关键入手,抓好关键环节,对学校食堂实行分级监管、责任到人、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监管。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县卫生监督所对具有食堂的重点学校指定两名责任卫生监督员,不定时的检查。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级别和要求进行日常监督。重点加强对食品加工过程、食品及其原料的采购以及餐具消毒、留样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二是开展专项整治。

除了每季开学进行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外,每年还要对重点环节实施多次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建立与落实情况,学校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员管理、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和法律知识培训、食品采购索证登记、食品原料的储存以及餐具消毒储存、饭菜的留样等情况。

通过整顿,净化了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环境,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相结合,防止了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证了广大师生的饮食卫生安全。

三、推行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严把卫生许可准入关

县卫生监督所按照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把卫生许可准入关。学校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凡达不到许可条件评分为C级以下的决不办理卫生许可证。许可时,原则上一个学校只办理一个卫生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为学校校长,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校长负责制,严格明确食品卫生管理员工作职责。通过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把卫生许可关,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充分调动了学校对食品卫生管理的积极性。县高级中学(西河高中)、职业中专、新世纪小学等学校加大了食堂卫生硬件投入,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配备了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逐步进行入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四、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对学校食堂食品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强化其法律意识、食物中毒防范意识,提高卫生知识水平,对于预防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在办理卫生许可时,严格要求不经培训和体检的从业人员严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通过培训,使每个从业人员都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加工操作,保证了食品的清洁卫生,从源头上消除了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同时,不断完善食物中毒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县卫生监督所主动和教育局协作与沟通,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提高了学校领导和食堂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实行了校领导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截止目前,全县未发生学生集体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事件,有效地保障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的身体健康。

学校食堂食品检查总结 第9篇

为确保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紧急通知》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集体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整治工作情况汇总如下:

一、成立组织,制定目标

成立了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局长、县餐饮化保执法队队长杜增兵为组长、副队长许建维为副组长的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成员由县餐饮化保执法队各科科长组成。

县餐饮化保执法队具体负责全县学校、托幼机构集体食堂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通过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落实到位,

二、制定方案,强化检查

制定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制订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成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进一步掌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同时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

(二)督导检查阶段。对全县所有学校托幼机构的集体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重点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台帐建立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食品和关键食品加工环节等,重点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全面深入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县餐饮化保执法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先进,督促整顿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显著的单位进行整改。

三、总结经验,保证效果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校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学校食堂的从业人员树立了学校食堂无小事的安全意识。规范了学校集体食堂的安全操作行为,绝大多数单位都能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不姑息、不手软,坚决给予行政处罚。

此次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车辆10台次,检查学校及托幼机构27家,提出整改意见6条,没收不合格食品45公斤,立案3起,罚款5500元。

学校食堂食品检查总结 第10篇

秋季正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传染病高发季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强化学校依法管理的意识,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学校改善卫生条件,完善卫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和传染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黔东南食药监办【20_】106号《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本着“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消除隐患、责任追究”的原则,我局于9月x日--20日对全县中小学学校食堂(幼儿园)的食品卫生、饮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行动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局出动卫生监督员36人次,执法车辆12台次,共检查高级中学3个,初级中学12个,学校食堂15家,中心小学4个,私立幼儿园12个,采取查看资料、现场查验等形式进行。卫生监督员依据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表的内容,进行了现场检查,部分学校存在食品采购台账登记不规范,少部分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工作,食品每餐留样未按规定进行留样或留样不规范,1家中学食堂、两家幼儿园消毒设施不能正常工作,针对检查存在的情况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1份,提出整改意见128条,责令限期整改,此次学校卫生

专项检查,针对性强、重点突出、目的明确、检查范围广。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两个阶段的工作,全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和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总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学校卫生工作特别是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和传染病暴发流行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主要特点

(一)领导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各学校(幼儿园)都成立了由校长负总责的学校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卫生安全意识普遍提高,大多数学校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管理责任到人,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分管校长作为直接责任人亲自检查督促,协调解决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能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狠抓各项卫生安全措施的落实。岑巩县高级中学、思旸中学、新兴中学、凯本中学、大有中学等学校根据此次检查内容,逐项落实并进行自查,有针对性地强化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完成的差的学校有思瑞高级中学、平庄中学、天星小学。部分学校加强对校园超市的监管,不定期地对超市商品进行抽查,确保可售商品的安全性。

(二)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有效。检查中看到部分学校通过开设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利用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发放宣传单等

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卫生常识,做到人人知晓,广泛参与。同时加大食堂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三)卫生设施条件有较大改善

检查中看到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都能通过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努力改善学校饮食、饮水、卫生室等基础设施条件。除职业中学因用餐学生少食堂停办外,各中学食堂均通过多方筹集资金新建了食堂,基本达到了卫生规范的要求和标准。

(四)管理措施得到较好落实

目前,所有学校都建立卫生安全工作制度,健全卫生管理机构,建立预防食物中毒及传染病流行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报告制度,食堂各项卫生管理措施得到落实。

通过这专项整治检查,有效的消除了学校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全县学校食品安全比上半年有了明显改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学校食堂食品检查总结 第11篇

1、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总体情况。

本辖区共有学校食堂31家、托幼机构食堂40家,其中农村学校食堂24家、托幼机构食堂10家。有2家学校食堂、2家托幼机构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大部分学校食堂已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较好。

2、检查工作的实施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于3月5日通知全旗各学校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检工作,自查时间为7天。结合年初工作计划和局里工作部署,我局于3月12日组织相关科室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本次检查按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对辖区内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重点突出、不留死角,检查共出动检查车1台,专项检查人员4人,共检查9天。

3、本次检查的具体情况及结果

本次共检查学校食堂31家,其中2家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有1家农村学校、1家城镇学校食堂场所设施、设备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有9家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符合要求,索取的食品检验报告非当批次报告,各学校餐具消毒执行情况较好,绝大部分学校不使用食品添加剂,学校食堂每餐食物留样率100%。

本次检查托幼机构食堂40家,其中2家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工作,有9家托幼机构食堂场所设施、设备不全,主要为餐具清洗,消毒池不健全或无粗加工用洗肉池、洗菜池,有9家托幼机构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

在检查中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使用亚硝酸盐及是否制售冷荤凉菜情况进行了检查,无违规操作现象。

4、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农村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不健全,不能满足加工操作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农村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全及托幼机构餐饮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现象较为突出。另外,加工程序不合理,工用具没有明显标识现象也较多。

本次检查采取拉网式检查方式,以农村学校为重点,以采购食品原料索证、餐饮具消毒、设施设备是否健全为主要检查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意见书,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各学校按要求建立并落实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人食品安全责任制,有效的`排查了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提升了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了学生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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