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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餐饮业管理制度18篇【完整版】

时间:2023-07-15 13:55:02 来源:文秘范文网

餐饮业管理制度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促进公司餐饮制作规范化管理,保障公司职工饮食卫生安全和饮食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包括餐饮日常工作、食品卫生安全、餐具洗消、食品原材料和厨房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餐饮业管理制度18篇,供大家参考。

餐饮业管理制度18篇

餐饮业管理制度 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促进公司餐饮制作规范化管理,保障公司职工饮食卫生安全和饮食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餐饮日常工作、食品卫生安全、餐具洗消、食品原材料和厨房机械设备等管理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餐饮管理。

第二章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第一节从业职工的资质要求

第四条从业职工必须到市疾病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从业职工需经公司企业文化、专业理论、职业道德、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卫生知识及岗位技能的培训。

从业职工需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取得当年健康证后方可继续从事餐饮工作。

第五条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疾病者,应暂停餐饮工作或调离餐饮工作岗位。

从业职工发现自己染病须及时报告,暂停工作。

第二节从业职工个人卫生管理

第六条从业职工必须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洗工作服,不得戴歪帽、斜穿衣或不扣钮扣。

第七条制作食品前要用洗手液洗手,不得用手直接拿放熟食;供餐时必须戴好口罩、手套。

第八条不得在厨房、餐厅、工作间等工作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严禁在洗碗(菜)池内洗涤衣物鞋袜及其它物品。

第三节食品采购索证管理

第九条食品原料必须定点采购,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认真检查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

第十条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严防采购腐烂、变质、掺杂、掺假的伪劣食品,不得采购“三无”食品和未经检验的食品。

第十一条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第四节食材管理

第十二条食品原材料要经过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后勤应不定期抽查食材验收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见附件《食材出入库管理流程图》

第十三条仓库必须保持通风、干燥,做好防鼠、防虫、防霉措施。食材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0mm以上,贴有原料采购时间、保质期等内容标签,并定期检查,领用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按程序作报废处理。

第十四条食材必须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第十五条仓库建立出入库台帐,做好出入库登记,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必须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第十六条鼓励职工对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所售食品的质量、数量、价格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可通过口头、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向后勤保障中心反映。

第十七条必须做到不购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不验收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加工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售卖腐烂变质的食品。

第五节食品加工管理

第十八条食堂刀、砧板、锅、铲、盆、桶等厨具在使用前后要清洗干净,按规定消毒处理;刀、砧板要生熟分开,熟食刀要天天用沸水消毒5-10分钟,砧板每周必须用沸水消毒两次,每次30分钟。

第十九条蔬菜一般应当天购进当天食用,不得放臵两天以上,发现变质立即丢弃处理,初加工要去掉老、黄叶;大米要多次淘洗直至白净,无砂粒才能进蒸柜;瓜果要去皮、洗净。

第二十条食品原料严格实行生与熟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食品与杂物分开。食品与药物分开。

第二十一条食堂工作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加工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产品不受污染,符合卫生标准。

第二十二条经常保持生产环境整洁,工作前后必须清扫,不得堆放杂物、垃圾。废弃物、泔水应有密闭容品存放,当天清理完毕。

第六节食品品尝留样

第二十三条食堂每餐销售的主副食品必须留样,留样工作由轮值厨师和食堂主管具体负责。若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等情况时,可及时提供样品。

第二十四条食品留样必须臵入独立干燥密闭的容器,注明日期和加工人员姓名与菜名,放入干净的保鲜柜或冷冻柜,并与其它物品分隔开。

第二十五条食品留样时间为24小时,24小时后由食堂主管处理。并做好记录。严禁任何人私自更换或处理样品。

第二十六条食品出售前必须安排专人进行质量检查和品尝,并签字确认,严禁问题食品售出。

第七节餐具管理

第二十七条餐饮具必须严格实行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制度,做到清洗、冲刷、消毒、保洁四过关。

第二十八条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九条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用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餐具等必须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第三十条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并对存放柜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第八节冰箱冰柜管理

第三十一条冰柜、冰箱确定专人管理,定期清洗冰箱雪柜,每周两次对冰箱雪柜大清洁,天天两次小清理,并做好记录,保证清洁卫生。

第三十二条食材贮存要做到生熟食品、半成品分层分开存放、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并设熟食专用冰箱。所有冰柜、冰箱必须贴有标签,标明储藏食品名称。

第三十三条每天检查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先进先出,保证新鲜,无变味变质。

第九节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十四条食堂内外要有防鼠防蝇措施,有计划地消灭苍蝇、蟑螂,要有消杀记录。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杀虫剂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指定专人管理。

第三十五条食堂剩饭菜和垃圾要及时清运。

第三十六条食堂隔油池垃圾要联系有资质的专业餐厨垃圾回收清运公司或专人定期回收,要签订协议,注明回收用途,有必要可跟踪查明其用途。

处理隔油池垃圾时要做好记录,注明处理时间,数量、去向、及参加人员等。

第三十七条发现有把隔油池垃圾作为他用或二次回收使用等违法行为,立即汇报或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举报。

第三章工作餐管理

第三十八条各部门职工工作餐由所在部门申报,经综合管理部审核,由后勤保障中心按月核发放工作餐票,职工凭票领取工作餐。

第三十九条各车间职工工作餐周一至周五由车间综合员负责按本车间当天实际上班人数订餐。周六、周日工作餐由各车间当班班长(或指定负责人)按本班组当天实际上班人数如实电话订餐。

第四十条食堂按各车间上报订餐数送餐,各车间须指定负责人领餐签字确认,汇总后须各车间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经生产运行部审核签字。

第四十一条后勤保障中心须关注订餐数量变化,发现变化过大要及时与生产运行部核实。综合管理部随机抽查各车间订餐数量与当班职工是否一致,并列入考核。

第四十二条各车间应积极配合食堂做好餐盒回收工作,需指定负责人在食堂工作餐盒回收记录统计表上确认签字。餐盒确认丢失或损毁,车间负责追偿,赔偿标准以餐盒采购价为准。

第四章公务接待

第四十三条公司级公务接待用餐由综合管理部前台秘书确认,综合管理部领导核准后向后勤保障中心下达《公务接待餐审批单》。

第四十四条各部门、车间级的`公务接待,需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由综合管理部领导核准,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向后勤保障中心下达《公务接待餐审批单》。

第四十五条为确保公务接待餐质量,综合管理部前台秘书应与后勤保障中心沟通,5人以下应在开餐一小时前下达《公务接待餐审批单》,5人以上应提前一天下达《公务接待餐审批单》。

第五章应急与信息报送

第四十六条发现饮食事故或食物中毒反应等情况时,立即逐级汇报,必要时可越级请示。视情况轻重缓急,启动应急预案。

第四十七条对可疑食品控制处理。封存可疑食品,保护现场。追回已售出可疑食品。

第四十八条消毒接触不良食品的餐具、容器、用具、设备和场地,加工人员也需消毒。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制度由后勤保障中心起草并负责解释。第五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餐饮业管理制度 第2篇

一、餐厅服务员应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换衣服、服装整洁,化妆淡而大亏、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工作期间不得戴戒、耳环、手镯等鉓物。

二、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三防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标准,保证共用餐者用的洗手设置运转正常。

三、做好台面调料、牙签、台布、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即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台布、餐巾、餐具必须经过清洗消毒等。

四、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就餐时间,尚味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五、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使用专用工具,分菜工具不接触客人餐具。

六、取冰块时应用工具,不用时应悬挂或放置于消毒水内,制冰机用水应经过净化处理。

七、刀、叉、茶杯、酒杯等不得用台布或抺布擦拭。

八、水果清洗消毒后装盘,需切开的水果应洗净后在凉菜间内分切装盘。

九、供顾客自取的调料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并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十、凉菜在专用间内切配、现用现配、菜肴上桌距开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十一、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导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

十二、备餐柜内不得放置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各人用品。

餐饮业管理制度 第3篇

为规范餐厅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拼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要求。保证供用餐者的洗手设施运转正常。

二、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做好台面调料、牙签、台面、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台布、餐巾、餐饮具等。

三、供顾客自取的调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和要求。并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四、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五、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触客人餐具。

六、取冰块时应用工具,不用时应悬挂或放置于消毒水内。制冰机用水应经过净化处理。

七、 客人用的小毛巾,必须及时回收清洗消毒,最好使用一次性消毒毛巾。

八、刀、叉、茶杯、酒杯等不得用台布或抹布擦拭。

九、 食品上桌距开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

十、 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十一、备餐柜内不得放置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工作结束后及时台面、地面等清扫整理工作。

餐饮业管理制度 第4篇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杜绝先上岗后体检,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办理《健康证》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办证,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 安全的行为。

餐饮业管理制度 第5篇

员工餐厅每天为上班员工免费福利工作餐三餐。

即:早:7:30-8:00午:12:00-13:00晚:

打饭时,必须遵守秩序自觉排队,服从食堂人员管理;不得争先恐后,不得敲盆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员工自备餐具,可根据自己的饭量打饭,严禁剩饭和倒饭,以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用餐时不得把菜渣、骨头、纸巾等乱丢乱扔,若有掉落在地板上的应及时清理干净,餐后收拾在本人的餐具内,倒在规定的垃圾桶内,并将餐具洗净放入消毒柜中,摆放整齐。

爱护公物文明就餐,不得在餐厅争执哄闹,大声喧哗;非餐厅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厨房。

就餐人员不许把饭菜端回宿舍或车间用餐,更不许把公共餐具拿出食堂或宿舍占为己有。

餐厅内不准抽烟,随地吐痰,做到文明用餐。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厂部有权给予处理,发现一次罚款50元,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给予通报批评或除名处理。

餐饮业管理制度 第6篇

1、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

3、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

4、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5、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要在高于60°C或低于10°C的条件下存放。

6、需要冷藏制品,要在自然放凉后在冷藏。

7、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8、工作结束调料加盖,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洗刷干净。

餐饮业管理制度 第7篇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持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粘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厘米)、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妨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餐饮业管理制度 第8篇

1 所有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训并进行考试,培训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规、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酒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酒店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2 宣传教育培训采取酒店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等方式进行。

3 单位对新招入人员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与年度培训内容相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消防职业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 单位对所组织的培训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6 消防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与保卫部共同负责,人力资源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保卫部负责培训内容、授课和技能训练。

7 营业期间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积极向顾客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定期防火检查制度

1 单位实行定期防火检查制度,每月的最后一个周进行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保卫部负责通知,并做好防火检查记录。春节、元旦、“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的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

2 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3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4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违章使用明火作业、在禁止区吸烟等行为的;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5 各部门存在火灾隐患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整改完毕后在检查记录上填写整改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保卫部门,由保卫部门安排人员进行复查。

6 单位每月召开会议研究通报防火检查情况。

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1 每日防火巡查由保卫部统一组织实施,每日由专门人员进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遍。

2 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每二小时进行一次,营业结束时对营业现场全面进行清查,消除遗留火种,并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3 巡查的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况;室内消火栓、水带、水枪完好在位情况;消火栓、喷淋管道阀门开启情况;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况;消防水泵等供水设备完好情况;湿式报警阀、末端试水装置完好、压力指示情况;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电话插孔、喷头在位、是否被遮挡情况;灭火器在位、完好情况;应急广播系统扬声器完好在位情况;防排烟风口完好情况;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5 防火巡查在巡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上岗证。

6 每日营业结束,各柜组人员负责打扫卫生,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

7 营业结束后,对营业厅继续进行两次防火巡查。

8 主管人员应当每日在防火巡查记录上签字确认,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周定期抽查、核查防火巡查记录的情况。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 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 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3 严禁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 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定期进行测试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5 安全推闩式外开门确定专门责任人负责,确保每班都有责任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具体由保卫部组织实施,各部门发现消防设施器材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保卫部报告,维修不及时或管理不当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2 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部门归口管理,各部门对本责任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3 与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出具维护保养报告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测,确保其正常使用。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投入使用2年后进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5 灭火器至少每年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查。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6 每两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防腐处理;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报警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对管道控制阀进行一次检修;每两个月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每月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和压力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水泵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并模拟自动控制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消防水泵每周运转一次;电磁阀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启动实验;每月对全部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以上检查要记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7 不准随便动用火灾区域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插孔电话、自动喷水灭火报警阀、防火卷帘手动开关等,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

餐饮业管理制度 第9篇

一、实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按照许可证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显着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单位要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四、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五、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

六、食品操作人员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七、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热至中心温度70℃以上;
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冷藏温度的范围应控制在0℃—10℃之间,冷冻温度的范围应控制在—20℃——1℃之间。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八、制作凉菜应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凉菜专用的要求;

九、按照要求清洗消毒餐饮具,并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饮具;

十、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封存导致或者或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餐饮业管理制度 第10篇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确保场所现有消防设施、设备及灭火器材完好,结合门市实际情况,制定消防设施、设备及灭火器材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制度:

一、门市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箱、自动报警系统及相关设备、自动灭火系统及相关设备、消火栓(室内外消防栓及水泵结合器)系统及相关设备、防火分隔物(防火墙、防火卷帘、防火门)、应急疏散设施(通道、出口、照明、标志标识等)、消防器材包括移动式灭火器、消防救护器材(隔热服、灭火毯、消防斧、救护绳、手提应急灯)等

二、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管理有安保负责,维修保养由工程部及相关协作单位负责。所有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挪用、埋压、圈占,门市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维护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

三、消防报警系统:

1.消防报警系统得日常管理和维护由大厦监控中心负责

2.火灾报警探测器一般场所每3年清洗保养一次(按比例分批进行),污染场所(厨吧操作间等处)每年清洗一次

3.大厦监控中心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

四、防火卷帘、常闭式防火门

1.工程每月协同大厦对防火卷帘系统元器件进行检查并除尘,每季度按照设计标准对防火卷帘、长开式防火门进行功能测试,及时排除故障。

2.工程会同大厦维保单位每季度对机械原件进行一次检查保养,确保功能完好

五、防、排烟系统和正压送风系统

1.大厦监控中心每季度对所有正压送风口巡视检查一次

2.大厦工程部每半年对送风口电气元件机械配件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检查风机的状态,及时消除系统故障

六、排烟系统

1.大厦监控中心每季度对排烟阀、排烟口及控制线路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2.每半年对排烟系统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七、固定灭火系统

八、消火栓系统

1.安保每日对室内消火栓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工程每月对消火栓泵、室外消火栓和水泵结合器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系统处于正常状态,与大厦协调按照设计标准进行联动测试并做好记录

3.会同大厦每月对消防水箱水位以及高低压消防管压力进行检查并加强日常巡视

4.会同大厦对室外消火栓和水泵结合处进行入冬前的防冻保养水喷淋灭火系统由大厦进行测试保养,保持沟通

5气体灭火系统:每半月对灭火器材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加强日常巡察,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处理;按消防法规要求定期送专业检修单位进行检测检修。

九、安全疏散设施

1.安全疏散通道确保时刻畅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或占用;安全出口不得随意堵塞、封闭

2.疏散指示灯(标志)、应急照明设施不得随意改动位臵或擅自摘除

3.防火门作为防烟防火及防火分隔物不得随意摘除或损坏,应按照其设计标准确保其正常使用

安保人员每日对用火用电部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安全疏散标志、防火卷帘门、常闭式防火门、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疏散标志,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损坏或故障设施及时保修,确保功能完好,并认真填写《防火巡查记录》。

餐饮业管理制度 第11篇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酒店(宾馆)内发生火灾时,立即组成火场指挥处,下设四个组: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各组职责:

通讯联络组:拨“119”向消防队报警,同时通知其它各组人员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的到来。灭火行动组:利用酒店(宾馆)现有的灭火器材组织灭火。

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疏散人员离开火场,抢救受灾物质。负责火灾现场的警戒,及时疏散无关人员和车辆,保障消防车直接迅速进入火场扑救,维护火场灭火、疏散物资的良好秩序。

安全防护救护组:做好火灾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如有人员伤亡,及时拨打“120”抢救伤员。

餐饮业管理制度 第12篇

1、餐厅的管理工作要以为工程建设一线服务为宗旨,全心全意为全体建设者服务好。

2、遵守工程指挥部有关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3、把卫生工作作为餐厅的一项大事来抓,切实搞好餐厅内外的环境卫生及食品卫生。定期不定期进行卫生清理,做好防鼠、防蝇、防止传染病工作,搞好个人卫生,定期进行体检,自觉接受职工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卫生情况差的由办公室按规定对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4、炊事班长要在当天下午将第二天所需材料报采购员。一切采购回来的材料,餐厅库管员要及时进行检查、验收、过秤。库管员有权拒绝不合要求的材料入库,并报办公室。对使用不合格材料者,一经发现每次处罚炊事员50元。造成职工身心健康受损者,由责任人负全责。

5、炊事员要自行调节工作节奏,做到自己的事自已做。管理员、采购员在完成当天工作后要积极协助炊事员工作。

6、管理员对每天进出材料、收缴饭票要进行登记,定期与管理员对帐,做到日清日结,月清月结。管理员每月要及时将餐厅财务情况上报办公室。职工对管理有疑问的,可提请办公室协同工程指挥部财务对餐厅管理帐务进行核对。

7、严禁有浪费行为,对工作失误造成原材料严重浪费者,由办公室按情节予以处罚。

8、根据时令及职工的要求,炊事员要及时改换伙食的花色品种,要合理搭配食品结构,做好科学、有营养,尽可能符合员工需要。

9、对库存物品进行严格的`管理。除冷柜中保存物品外,常温下储备的物品必须规定保存时间,严禁将储放超期、霉变、腐烂的食品直接或再加工后发售给职工。

10、保证按时供餐。正常供餐时间如所做饭菜不足供应的,炊事员应及时解决。

11、对因公往来客户优先供餐。

12、爱护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对因设备故障不及时上报解决造成的不能及时供餐者,严肃处理。

13、注意饭菜质量。对出现的饭菜量不足、夹生、异物、变味、饭菜味差令人难以用餐等,不得出售。售饭过程中不得厚此薄彼。职工有权对以上问题向办公室或管理员进行举报,一经查出,对责任者严处。

14、严格履行工程指挥部有关考勤管理制度。请假必须征得餐厅管理员的同意,对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对待。

15、严格价格管理制度。任何食品的价格出台必须经办公室核准。不得私下提高或降低饭菜价格。针对季节性差价,管理人员要及时对所售饭菜价格进行调整,至少每月核实一定饭菜价格。

16、餐厅炊事员要维护卖饭窗口有一个良好的秩序。对职工要做到热情周到。禁止和员工发生争吵。

17、坚持从窗口卖饭,杜绝走后门现象。制作、售饭时间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禁止非灶务人员在餐厅内部就餐。

18、坚持以票购饭,禁止以现金购饭

19、周五前要将下一周的食谱列出,并报管理人员通过,向职工公布。

20、搞好同志间关系,团结一心办公报务工作。平时要做到多方征求意见,不断提高饭菜质量。

21、严禁有损公肥私行为,违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在餐厅就餐者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1、文明就餐,遵守公共场所秩序,排队购饭,不得拥挤、起哄。

2、售饭人员要态度和蔼,服务热情。

3、就餐人员要尊重师傅,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发现售饭菜质量问题应及时向办公室反映,不得无理取闹,恶语伤人。

4、凭卡(票)购饭菜,禁止现金交易。

5、未到规定时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提前就餐。

6、餐厅内禁止追赶、打闹、嬉戏、高声喧哗。

7、讲究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乱扔饭菜,剩余饭菜、洗碗水倒入指定地方,不得四处随意泼洒。

8、爱护公物,不得随意搬挪、拆卸、破坏公用设施,不得在墙壁上乱写乱画。

9、本管理制度由指挥部监督执行。对损害企业形象、破坏公共道德、违反指挥部纪律的人和事,要进行严肃处理。

餐饮业管理制度 第13篇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所有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训并进行考试,培训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规、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本酒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酒店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2、宣传教育培训采取酒店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等方式进行。

3、单位对新招入人员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与年度培训内容相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消防职业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单位对所组织的培训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6、消防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与保卫部共同负责,人力资源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保卫部负责培训内容、授课和技能训练。

7、营业期间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积极向顾客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定期防火检查制度:

1、单位实行定期防火检查制度,每月的最后一个周进行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保卫部负责通知,并做好防火检查记录。春节、元旦、“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的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

2、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防火巡查情况;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3、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4、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违章使用明火作业、在禁止区吸烟等行为的;
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5、各部门存在火灾隐患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整改完毕后在检查记录上填写整改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保卫部门,由保卫部门安排人员进行复查。

6、单位每月召开会议研究通报防火检查情况。

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1、每日防火巡查由保卫部统一组织实施,每日由专门人员进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遍。

2、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每二小时进行一次,营业结束时对营业现场全面进行清查,消除遗留火种,并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3、巡查的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况;
室内消火栓、水带、水枪完好在位情况;
消火栓、喷淋管道阀门开启情况;
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况;
消防水泵等供水设备完好情况;
湿式报警阀、末端试水装置完好、压力指示情况;
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电话插孔、喷头在位、是否被遮挡情况;
灭火器在位、完好情况;
应急广播系统扬声器完好在位情况;
防排烟风口完好情况;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5、防火巡查在巡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上岗证。

6、每日营业结束,各柜组人员负责打扫卫生,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

7、营业结束后,对营业厅继续进行两次防火巡查。

8、主管人员应当每日在防火巡查记录上签字确认,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周定期抽查、核查防火巡查记录的情况。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3、严禁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定期进行测试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5、安全推闩式外开门确定专门责任人负责,确保每班都有责任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具体由保卫部组织实施,各部门发现消防设施器材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保卫部报告,维修不及时或管理不当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2、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部门归口管理,各部门对本责任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3、与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出具维护保养报告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测,确保其正常使用。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投入使用2年后进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5、灭火器至少每年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查。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6、每两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防腐处理;
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
每季度对报警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对管道控制阀进行一次检修;
每两个月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
每月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和压力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消防水泵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并模拟自动控制启动运转一次;
内燃机驱动消防水泵每周运转一次;
电磁阀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启动实验;
每月对全部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
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以上检查要记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7、不准随便动用火灾区域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插孔电话、自动喷水灭火报警阀、防火卷帘手动开关等,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

餐饮业管理制度 第14篇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确保场所现有消防设施、设备及灭火器材完好,结合门市实际情况,制定消防设施、设备及灭火器材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制度:

一、门市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箱、自动报警系统及相关设备、自动灭火系统及相关设备、消火栓(室内外消防栓及水泵结合器)系统及相关设备、防火分隔物(防火墙、防火卷帘、防火门)、应急疏散设施(通道、出口、照明、标志标识等)、消防器材包括移动式灭火器、消防救护器材(隔热服、灭火毯、消防斧、救护绳、手提应急灯)等

二、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管理有安保负责,维修保养由工程部及相关协作单位负责。所有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挪用、埋压、圈占,门市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维护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

三、消防报警系统:

1.消防报警系统得日常管理和维护由大厦监控中心负责

2.火灾报警探测器一般场所每3年清洗保养一次(按比例分批进行),污染场所(厨吧操作间等处)每年清洗一次

3.大厦监控中心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

四、防火卷帘、常闭式防火门

1.工程每月协同大厦对防火卷帘系统元器件进行检查并除尘,每季度按照设计标准对防火卷帘、长开式防火门进行功能测试,及时排除故障。

2.工程会同大厦维保单位每季度对机械原件进行一次检查保养,确保功能完好

五、防、排烟系统和正压送风系统

1.大厦监控中心每季度对所有正压送风口巡视检查一次

2.大厦工程部每半年对送风口电气元件机械配件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检查风机的状态,及时消除系统故障

六、排烟系统

1.大厦监控中心每季度对排烟阀、排烟口及控制线路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2.每半年对排烟系统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七、固定灭火系统

八、消火栓系统

1.安保每日对室内消火栓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工程每月对消火栓泵、室外消火栓和水泵结合器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系统处于正常状态,与大厦协调按照设计标准进行联动测试并做好记录

3.会同大厦每月对消防水箱水位以及高低压消防管压力进行检查并加强日常巡视

4.会同大厦对室外消火栓和水泵结合处进行入冬前的"防冻保养水喷淋灭火系统由大厦进行测试保养,保持沟通

5气体灭火系统:每半月对灭火器材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加强日常巡察,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处理;按消防法规要求定期送专业检修单位进行检测检修。

九、安全疏散设施

1.安全疏散通道确保时刻畅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或占用;安全出口不得随意堵塞、封闭

2.疏散指示灯(标志)、应急照明设施不得随意改动位Z或擅自摘除

3.防火门作为防烟防火及防火分隔物不得随意摘除或损坏,应按照其设计标准确保其正常使用

安保人员每日对用火用电部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安全疏散标志、防火卷帘门、常闭式防火门、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疏散标志,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损坏或故障设施及时保修,确保功能完好,并认真填写《防火巡查记录》。

餐饮业管理制度 第15篇

一、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 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便于溯源。

2、采购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3、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
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
从合法超市、农贸 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
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应索取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合格证明。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 进货清单、信誉卡等)。

4、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可不再重新登记台账。统一记录格式详见深圳市《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本》模版。

5、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执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6、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统一记录格式详见《深圳市食品采购索证资料一览表》模版。

7、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8、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 、48 和 66条的规定。

二、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并做好相关记录。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 10 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 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 1cm )、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三、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 — 2007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物品的现象。

2、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食品为现制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3、采购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具体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 66 条的规定。

4、购入食品添加剂时,须索证索票并登记台账。应索取生产许可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5、严禁违法使用硼酸、硼砂、废弃食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深圳市特别规定:禁止餐饮业服务单位(包括食堂、食品摊贩等)及个人购买、储存、使用亚硝酸盐。含柠檬黄、日落黄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可用于面点、糕点、肉类加工。

6、油条、糕点、面食等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应严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铝含量超标;
应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 食品添加剂。糕点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钠等防腐剂。

7、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使用食品添加剂应配备专用称量工具,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 专架,定位存放,并上锁,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不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8、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

四、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区域)内操作,排水沟出口设置防鼠类侵入的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网罩,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

2、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

3、粗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

6、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洁地面、水池、加工台、工用具、容器,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以备再次使用。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五、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
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5、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 2 小时)存放的食品, 应及时采用高于 60 ℃热藏或低于 10 ℃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 却后及时冷藏)。

6、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隔餐隔夜熟制品 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使用。

7、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8、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
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餐饮业管理制度 第16篇

1、设置专用独立的粗加工间;

2、烧烤间进出口分别设置;

3、专营烧烤食品的餐饮业须必须设置腌制间、烧烤卤肉间和凉晒间

4、一般餐饮业可在烧烤间内分别设置腌制区域、烧烤卤肉区域和凉晒区域;

5、烧烤间的工具、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6、烧烤用的调味品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调味品。

7、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8、烧烤用的畜产品、生肉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

9、烧烤间必须设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

餐饮业管理制度 第17篇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四条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分店(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内部会计管理体系

第五条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职责

(一)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督促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三)负责预算方案的实施,并督促财务部门下达落实收入、成本费用、利润考核指标。

(四)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五)在财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并对此承担责任。

(六)表彰奖励会计人员。

第六条财务部机构设置

(一)财务部设置原则

公司按照“三统一分”的原则来设置,即“人员统一、机构统一、核算分离”。公司财务部对所有实体的财务机构实行隶属关系的集中统一领导,实体财务人员业务上受公司财务部领导,行政上受各实体领导。按照业务工作量、经营规模等对大的实体可称“财务部”设财务部经理岗位,小的实体可称“财务室”,设会计主管岗位。

(二)会计工作组织机构

会计工作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略)

第七条内部会计核算形式

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散核算”的结账体制,具体核算形式如下:

(一)各实体在公司统一领导下独立核算,每周统

计一次收入、餐饮成本、一次性费用等财务指标,于周日下午报公司财务部汇总;每月结账按要求编制各月报,由公司财务部统一汇总合并会计报表。

(二)周报及月报要求:周报统计时间范围为上周日至本周六;月报核算时间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三)存货购进采用实际成本法,从仓库领用商品采用先进先出法,吧台领用商品的核算采用零售价法。存货盘点采用永续盘存制。

(四)收入、费用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对外业务部门,如税务、工商、银行、财政等相关业务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政府职能部门到各实体收费,实体只有接待权,无决策支付权,并应及时向公司各职能部门汇报。

(六)其他涉及不到的,全面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

第三节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第八条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如下会计岗位: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副经理、主管会计、成本会计、往来款会计、资产会计、出纳员、稽核主管、稽核员、收银员、保管员、档案管理员等。

第九条财务部的职责。

(一)按照国家财务、税务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给合本公司行业特征,科学合理地组织财务活动,制定统一、健全的财务规章体系。

(二)依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中有关投资计划和项目进度安排计划,负责拟订相应的资金需求量预测计划和各种财务预算计划,为满足公司运营资金和投资建设的需要,最合理地分配调度资金、积极筹措资金。

(三)遵照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等,合理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实行会计监督,对各种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发生的核算,基金的增减和经营收支、费用成本的计算,要按会计核算程序,正确办理会计手续,如实登记入帐,并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由物相符。

(四)根据制定批准的财务开支计划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认真审核各项原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准确、及时地做好成本核算的审查、控制、结算,努力降低成本。

(五)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支付现金,控制库存现金额。妥善保管库存现金、各种人价证券和财务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按照有关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款项的收付。

(六)按时完成会计财务工作,及时

编制各种会计报表,按规定完成税金的申报、测算、缴纳、减免工作,负责社会集团购买力下的控购商品的采购审查、报批、登记工作。

(七)审核计算和发放公司人员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及保险管理,负责固定资产的添置、调拨、清产核资、报损、折旧管理。

(八)负责公司的资金筹集、融通、使用、管理,统筹公司对外长期投资,负责项目投资的财务评估,审核和费用控制。

(九)公司经济合同归口管理,参与主要经济合同的洽谈、拟订、审核、签约,做好合同登记、立卷归档工作并负责组织检查、督促经济合同的履行。

(十)主持或参与下属企业经营(承包)方案的谈判、签约工作,以及各部门目标计划责任制财务指标的确立、考核,并实施过程监督、评价和向公司领导及时反馈。

(十一)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稽核工作。

(十二)妥善保管会计档案资料,对各种会计帐册、凭证和报表进行归档、立卷、调阅、销毁等作业管理。

(十三)定期进行会计资料汇总、整理、统计,分析财务计划执行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揭示企业运作存在问题,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经营状态和合理化建议。

(十四)负责领导财务部下设的预决算部门、财务结算中心、内部银行机构。

(十五)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司财务部除做好公司总部的财务核算工作外,负责对下属实体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规范,对整个公司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条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财务总监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

7.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10.审核上报财政、税务、工商等各部门的财务报告及其他财务资料。

第十一条财务部经理领导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财务总监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财务部经理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及各项费用,审核监督资金的运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分店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情况;

5.协助财务总监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参与公司开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十二条财务部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下属公司、分店的财务部经理,在总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财务部经理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十四条主管会计岗位职责

(一)公司总部主管会计职

1、负责编制公司汇总报表及财务分析工作。

2、负责公司总账的登记工作,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核对无误。

3、考核各实体日常上报公司财务的各项工作的完成时间及效果。

4、督促各实体与公司往来账会计对账。

5、配合财务经理调度公司货币资金。

6、负责对其他会计人员所做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进行稽核,保证原始凭证真实、合法、完整,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无误。

7、负责公司签订合同的保管工作。

8、督促各公司会计完成本职工作。

9、在财务经理安排下办好外部协调工作。

10、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下属实体主管会计职责

1、负责编制公司财务分析工作。

2、负责公司总账的登记工作,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核对无误。

3、督促本单位各会计完成本职工作。

5、负责对其他会计人员所做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进行稽核,保证原始凭证真实、合法、完整,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无误。

6、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7、负责除货币资金、资产、成本、往来款之外的其他明细账的登记工作。

8、在财务经理安排下办好外部协调工作。

9、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出纳岗位职责

1、在经理领导下,按照国家财会法规、公司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办理提取和保管现金,完成收付手续和银行结算业务。

2、根据审核无误的手续,办理银行存款、取款和转帐结算业务;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根据银行存款对账单,在月末作出相应调整,做到与银行对帐单相符。

3、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保证帐证相符、帐款相符、帐帐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清更正。

4、认真审查临时借支的用途、金融和批准手续,严格执行市内采购领用支票的手续,控制使用限额和报销期限。

5、正确编制现金、银行的记帐凭证,及时传递给会计登帐。

6、配合对应收款的清算工作。

7、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发票等原始凭证,按照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支付业务,做到

合法准确、手续完备、单证齐全。不开远期支票和空头支票。

8、核算人事部提供的薪金发放名册,按时发入公司职工的工资、奖金。

9、负责及时、准确解缴各种社会统筹保险、公积金等基金的工作。

10、负责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做好有关单据、帐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1、负责掌管公司财务保险柜。

12、完成财务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成本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抽查厨房原材料、仓库材料和吧台商品的盘点情况。

2、月底组织统一进行仓库、厨房和吧台原材料、库存商品盘点,并负责相关账务处理。

3、月底将各部门领用的原材料、库存商品与市场购买单、各仓库发料单相核对,确保成本核算的真实性。

4、及时核算每周、每月的原材料成本率,如发现指标波动幅度较大,上报财务负责人。

5、及时完成成本项目的凭证编制和记账工作,并按月将有关科目与总账核对。

6、负责对厨房核算员、仓库保管员进行业务指导。

7、及时与保管员、核算员、厨师长、膳食部经理沟通,以便能更好的查找原因、控制成本。

第十七条往来款会计岗位职责

(一)公司总部往来款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消费关系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并根据营销部有关签字消费协议,及时做好登记工作。

2、负责鉴定各实体转交的签字消费账单的真实性,并负责及时催收结算由公司管理的关系单位的消费账目。

3、及时登记往来款项明细账,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与总账核对无误。

4、每月核对一次各实体往来款余额,并保证于次月20日前核对完毕。

5、每月与客户对账一次,以免遗留问题。

6、每周四上午10:00之前制定出应付账款明细表,及时准确的反映公司对外欠款情况,给公司付款决策者提供依据。

7、对公司出现的坏账、呆账及时查明原因,上报财务经理,待总经理作出处理决定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8、负责公司总部及各实体应收款项催收工作的考核总结,上报财务经理。

9、负责登记拨付所属资金”明细账,并与各实体财务部门协商对账时间。

10、随时协助公司总部出纳到各实体收款,并于每周五经总经理批准后协助总公司出纳对外付款。

11、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实体往来款会计岗位职责

1、及时登记往来款项明细账,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与总账核对无误。

2、每月与客户对账一次,以免遗留问题。

3、对公司出现的坏账、呆账及时查明原因,上报财务经理,待总经理作出处理决定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4、负责本实体应收款项催收工作,按月做出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及催收工作总结报告,上报财务经理。

5、负责登记“上级拨入资金”明细账,并定期与公司总部财务部门对账。

6、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条资产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明细账的登记工作,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与总账核对无误。

2、每月到各部门对实物进行盘点一次,保证固定资产账与低值易耗品账与实物相符。

3、对在盘点过程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情况,及时上报并按要求处理。

4、对所管辖区的闲置财产负责保管好,并建立闲置资产备查账,每月末上报闲置资产库存统计表,协助主管上级做好闲置资产的调配工作。

5、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及时处理无利用价值的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

6、认真、准确核算固定资产折旧及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工作,并及时做好报废资产的账务处理工作。

7、公司总部资产会计负责公司仓库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的每月盘点及财务核算工作。

8、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九条记账会计岗位职责

1、及时登记除货币资金、资产、往来款之外的明细账,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与总账核对无误。

2、负责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资料及时分类归档、保存完整。

3、及时清理各明细科目,如有异常及时上报。

4、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条稽核岗位职责

1、认真审核吧台及厨房的账单,仔细核对吧台收入是否与账单相符。

2、对账单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各相应部门及财务经理。

3、核对账单的优惠及打折权限,是否按公司规定执行。

4、对各吧台商品进行不定期盘点,每月不少于四次,盘盈商品充公,盘亏商品由吧台人员赔偿。

5、不定期抽查收银台备用金金额,是不与公司规定相符。

6、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一条收银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岗位商品领用、盘点、摆放、检查工作。

2、负责备用金的清点领用工作。

3、负责结账收款与营业日报表的填写并上报工作。

4、负责餐厅的信息传递工作。

5、负责本岗位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6、负责本岗位的卫生清理工作。

7、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条保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商品和物资验收、贮存和发放工作。

2、负责及时记录商品保管账及填写商品标识卡。

3、负责商品库的日清月结和各实体商品与物料的月底对账工作,准确及时完成商品调拨。

4、负责本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负责仓库区域的安全工作。

5、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三条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第二十四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二十五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二十六条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下属公司、分店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负责人会同财务部经理进行监交;财务部经理的交接,由总公司财务部经理会同本单位负责人进行监交;总公司财务部经理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财务总监进行监交。

第四节科目报表及会计核算原则

第二十七条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二十九条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增设“1212物料用品”、“1213燃料”、“1135拨付所属资金”、“2323上级拨入资金”等会计科目,并统一编号。

第三十条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业务发生当日的汇率折算。

第三十一条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三十二条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公司财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

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三十四条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经总经理办公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三十五条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

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存入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帐依据;

2.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帐依据;

3.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为记帐依据;

4.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第三十六条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第三十七条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第三十八条公司以单价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详见《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以预留5%的残值后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第三十九条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加上安装调试费。进口设备还应包括关税等。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第四十条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四十一条公司每年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10%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

第四十二条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利润表(年、季、月);

3.现金流量表(年度);

4.利润分配表(年);

5.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年度);

6.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年度);

7.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

8.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

9.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第四十三条报表编制的时间要求:各实体报表于每月29日下午前报公司财务,公司汇总报表于每月1日前编制完成。

第四十四条报表编制程序和质量要求:由各实体财务先编制,报公司财务汇总。会计报表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纪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第四十五条公司及各实体报表须加封面,封面上加盖单位财务章、法人章、财务负责人章、制表人章并注明日期。会计报表上须加盖单位财务章、法人章、财务负责人章、制表人章。

第五节内部牵制牵制度

第四十六条内部牵制的原则

(一)凡是公司的财务收支、采购、生产、销售、投资等各种活动,其管理部门之间都要相互约束、相互监督。凡是涉及款项、财物的收付、保管、结算、登记工作的各岗位,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办理。

(二)对公司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和权限进行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确保不同部门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监督。

(三)制定的内部牵制制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实际情况。

(四)能够明确各项经济业务的牵制手续和牵制责任人,并能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十七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各股东按《公司法》规定行使监督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对经营者行使监督权。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总个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总监由董事会任命,对公司财务行使监督权。

第四十八条公司财务根据各项经营指标对各实体主要负责人考核、监督。

第四十九条资金管理的内部牵制规定:

(一)货币资金的支出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财务经理、经办人签章后方能办理。收付程序要首先经稽核人员审核无误后,才能由出纳员办理收付款,非全额报销凭证,应由稽核人员注明大写人民币实报金额。

(二)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支付业务,除现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外,1000元以上的款项支付,通过银行转账,不得支付现金。

(三)除财务部门外,其他任何部门无货币资金收付职权。

(四)严格审核付款原始凭证,有权拒绝办理一切不合法、不真实的收支业务。

(五)当天的收支业务,必须当天做完记账凭证并登记入账,做到日清。且各类付款凭证上必须加盖付讫章、稽核员章、出纳员章。

(六)非出纳人员代收款项,必须与出纳员办理交接登记手续。

(七)10000元以上的付款必须先做凭证,经审核员审核后方能付款。

(八)出纳员不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九)各吧台及财务人员使用发票必须办理有关手续。

(十)工资表、奖金表须经实体财务填制并上报公司人事部审核无误签章,由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发放。

第五十条材料采购由三人以上共同办理,定价员做到货比三家,材料物美价廉,以最低价格,买到质优物品。付款员负责按约定价格付款。复核监督员负责检验材料质量,观察付款员付款金额是否正确。财务部不定期(每周至少两次)派询价员,到市场询价,询价结果交保管员及财务部门核对。

第五十一条采购员采购的物品,交保管员验收,根据物品验证标准,对数量、质量、价格逐一核对,在验收单上签名。

第五十二条各类物品(原材料、物品、商品)须有两套以上的账进行管理。其中保管员根据验收单、领料单收货发货,登记保管账,成本会计或记账会计根据验收单、领料单登记账本,两者定期核对。

第五十三条使用人领用物品填写领料单,交部门负责人签字,保管员审核后,根据领料单发放物品,并当即填写单价、金额及合计金额大小写,并在保管处签字,领料人核实品种、数量后,在领料人处签字。领料单一式三联,要求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存根联及财务联留保管处,营业结束后,由保管将财务联送财务,存根联保管据此记账,领料人一联由领料人自行带回保管。

第五十四条实体之间物品调拨,由需方填写调拨单,负责人、领料人、发料人签字必须俱全,第一联为领料方保管记账

联,第二联为领料方财务记账联,第三联为发料方财务记账联,第四联为发料方保管记账联。

第五十五条固定资产购置,由需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购置请求单,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后,交工程部办理。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取得正规发票,交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手续,并填写固定资产卡片。使用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餐饮业管理制度 第18篇

1、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的不能使用。

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浸泡时间20分钟左右,然后冲洗干净。

3、分设制作区和成品区,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

4、制作糕点须有相应许可项目方能加工经营。并设置有制作间和烧烤间,如需分装,应另设凉冻和分装间,分装间的设置和操作按专间要求进行。使用者按照以上相应功能间摆放用具、规范操作。

5、成品糕点存放在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奶油类原料应按贮存要求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应当在10 ℃以下或 60 ℃以上的 温度条件下储存。

6、如使用食品添加剂,应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7、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 净晾干备用。

8、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洁后定位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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